殺警案談妥3626萬賠償 有人分41年付款

2016-04-20

薛貞國遺孀黃嘉鳳在案件審理中向六十六名被告求償,求償總額五千一百廿九萬元。黃嘉鳳在律師協助下,去年十月起利用半年的時間,反覆與所有被告協商面談,有四十八人同意賠錢,總賠償金為三千六百廿六萬元。

黃的委任律師周武榮說,要賠錢的四十八人在法院監督下與薛家達成和解,但全部是分期付款,期間最長的要分四十一年才能清償賠款;薛家一審宣判前應收的賠償金額五百七十萬元,「有一些錢還沒有入帳」。

被告蕭叡鴻先談成賠二百萬元,曾威豪也想比照,不過,黃嘉鳳認為,曾威豪是殺警案的「事主」,對他索賠金要堅持底線,後來曾賠薛家五百萬元,是所有被告中賠最多。

案子審理期間,合議庭除安排調解會議讓加害人、被害人談和解,也首度與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合作導入「修復式司法」,讓加害人認知犯行影響,修補被害人情感創傷。

幾位被告與薛貞國的遺孀懇談後,有人承諾未來不再與不良同儕往來;有人願意完成高中學業,也依約重新入學,他們也因此獲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