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判決,讓很多當兵站哨睡覺的人嚇一跳。有名志願役上兵站哨時,躲到悍馬車內睡覺,最後被判刑2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書指出,王姓志願役上兵在陸軍586旅戰車連服役,去年10月18日凌晨他要上哨當衛兵,他和上一班衛兵交接後,換他值勤上哨,他卻進入悍馬車後座,卸下鋼盔和S腰帶,點蚊香後睡覺,被查哨副排長發現,軍方交由台中憲兵隊偵辦。

台中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衛兵因睡眠而廢弛職務罪起訴,並申請簡易判刑,向法官具體求刑2月,檢察官說,王男無前科,素行堪稱良好,一時失慮觸犯法律規定,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希望法官讓他緩刑,有自新機會。

台中地院依違反衛哨兵廢弛職務罪,判他徒刑2月,易科罰金罰6萬元,緩刑2年,王姓士兵站哨偷睡,要罰6萬元。

法官說,王男是現役軍人,本應重法守紀,竟在擔任衛哨職務時隨意睡覺,影響軍隊人員及裝備安全,念在他是初犯,態度良好,讓他緩刑可自新。

此判決一出,許多曾當過兵的人驚呼「站哨偷睡這麼嚴重!」一名退伍已10年的陳姓男子說,他當年在外島服役,外島天冷風強,站哨阿兵哥容易在半夜站哨時打瞌睡,部隊長官發現,最多是禁假或關禁閉處分,沒聽說有用到陸海空軍刑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