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近年積極勞動檢查,重點放在「不發加班費」以及「要求員工超時加班」,這兩項高居違反勞基法排行前兩名。

依職安署規畫,今年下半年專案勞檢則鎖定派遣業、金融保險業、零售量販業及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在增加人手後,更可擴大勞檢對象範圍。

「一天到晚加班,加班又拿不到應得的加班費」,一直是台灣職場上最為人詬病的現象。而超時工作,易引起勞工過勞。

今年初勞動部職安署已發文「提醒」地方政府,針對以下四大類企業名單加強平日勞檢。第一,常違規的六大行業,包括批發零售業、製造業、住宿餐飲業、支援服務業、運輸倉儲業,醫療保健及社工服務業等。

第二,僱用弱勢族群較多的企業,如養護機構、僱用工讀生、派遣業等。

第三,資訊科技研發業、新聞媒體業及金融理財人員等知識密集產業;第四,三年內違反重點檢查項目滿三次以上者。

根據勞動部統計,過去以來勞檢結果,違反勞基法的案件中以未給加班費最為嚴重,約占兩成,超時加班亦不遑多讓,亦約有近二成。

勞動部官員指出,台灣勞動條件的勞檢,重點項目就在於「工時」與「加班費」兩大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