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4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事業單位在颱風前應加強各業安全設施防颱準備;颱風期間應避免或停止勞工從事外送服務。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注意颱風動態,評估勞工作業是否有物體飛落、倒塌崩塌、感電及溺斃等危害,擬訂安全作業方法及事先準備預防災害安全設備。

勞動部表示,進行河川護堤及清淤等工程時,易發生溺水災害,應準備救生衣及動力救生船等設施,並建立通報系統;工廠、民宅屋頂防颱強固及修繕時,易發生踏穿墜落,應選任專人於現場監督及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等安全設施,以防止墜落災害。

道路修復工程易遭岩石滾落、撞擊災害,應先清除有可能飛落的土石或設置擋土支撐等,並派員監視,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機具撤離;山區工程易有土石流掩埋災害,應選任專責警戒人員,隨時與相關機關連絡,監視土石流狀況,如有危險應即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工程搶修、工廠修復及輸配電設備復原時,易因潮濕而引發用電設備及線路漏電等感電災害,應確認電源狀況,並使用適當絕緣防護具及作業器具。

餐飲外送或新聞採訪人員等,易發生物體飛落及溺斃災害,應視作業危害,置備救生衣、安全帽及適當交通工具等安全設施,提醒注意。105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