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一例一休上路後,勞資雙方憂慮無法挪移例假、休息日一事,勞動部指出,例假、休息日將可在「七天周期」內任意挪移,只要符合「未連續上班超過六天」就不違法。

高雄市勞工局先前向勞動部詢問,是否可以挪動例假、休息日?勞動部藉此機會向外說明,去年10月的函釋只是避免勞工連續上班超過六天,並未強制規定例假、休息日必須固定。

不過勞動部也強調,若要挪動例假、休息日,需經勞資雙方達成共識。勞動部提醒,若第七天排定為休息日,雇主又要勞工銷假加班,就會使勞工連續上班達七天,將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依法可向雇主開罰2萬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