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費成「贖罪券」 學者建議砍掉重練

2017-10-16

政府每年徵收空氣汙染防制費,空汙基金累計徵收逾千億元,卻被外界質疑錢沒花在刀口上,「紫爆」天數有增無減,空汙問題更加嚴重,而且還有不少漏網之魚。學者表示,空汙費連汙染的健康風險代價都沒搞清楚,必須「砍掉重練」。

空汙基金自一九九五年開始徵收,繳費對象除工廠等固定排放源外,也隨油徵收。環保署指出,空汙基金收入平均一年約七十億元,其中,中央收入四十億元、地方卅億元;九月一日起,汽油每公升的空汙基金從零點二元調到零點三元,柴油從零點二元調到零點四元,預估每年可再新增約十九億元。

根據環保署二○一六年空汙基金用途分配,中央編列的四十億四千五百餘萬元,四成六用在管制汽機車等移動汙染源,一成用在地方政府執行空汙防制,管制工廠等固定汙染源占百分之七、空氣品質監測占百分之六等。環保署今、明年增強汰換一、二期柴油車和二行程機車等移動汙染源。

不過,收了廿二年空汙費,民眾對空氣品質改善很無感,空品「紫爆」天數有增無減。台大公衛學院院長詹長權直言空汙費用錯方向,才未起改善空汙作用。他舉例,空汙費的收費機制是透過經濟誘因逼使汙染者改善, 但廿二年來,空汙費似乎成了汙染者的「贖罪券」,錢繼續繳,汙染也未見明顯改善。另外,既然稱之為「費」,就是補政府收稅不足的錢,中央拿這筆錢委辦顧問公司做了不少文書作業,創造很多束之高閣的報告,卻連汙染產生多少健康風險的代價都說不清楚,錢顯然用錯地方。

詹長權說,其實空汙費還收得不夠,尤其PM2.5的重大汙染源應該加收費用,目前有些空汙的汙染源竟然免繳空汙費,都是行政怠惰的結果。

去年立委賴瑞隆、陳曼麗舉辦的空汙費公聽會中,各縣市代表強烈要求空汙費「錢留地方」,像固定汙染源的空汙費六成留在地方,隨油徵收的空汙費卻只分回三成。彰化縣政府反映境內許多工廠年空汙費不到九百元,且彰化位在雲林六輕下風處,該怎麼防制空汙?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鴻德說,正在修正空汙法,今年底將修法擴大空汙費徵收對象,也增加「跨區防制」彈性。例如新增每五年要重新檢討地方的汙染防制計畫書,送中央審查,縣市也必須找鄰近縣市一起討論汙染防制計畫,像雲林縣就可把下風處的彰化縣納進防制計畫。

蔡鴻德表示,有些小型鍋爐的空汙費繳得少,環保署正在檢討中,最快年底前會提出新草案,將過去未納進的懸浮微粒、重金屬排放、氮氧化物等納入徵收,最快明年就能擴大徵收,屆時以電業受影響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