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屋頂裝太陽能板 補助40%全民當發電廠

2017-10-26

為推動國內綠能發展,行政院今(25)日宣布將祭出全民屋頂裝設太陽能板發電自用的獎勵措施,給予補助費用最高達40%,而公民電廠甚至可達50%,預計全案期程從2018年至2020年,並於一週內提出建置財務規畫模型。

  此案委由經濟部能源局推廣,且設置專人專線的單一窗口服務,鼓勵公務機關、國營事業、偏鄉部落、一般民眾的社區住宅屋頂、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各工廠屋頂等,都裝設太陽能板。

  按照經濟部規畫,推動「綠能屋頂」的做法將從三處著手,第一為從家戶再到社區,最後是綠能城市;第二是從偏鄉部落、公營電廠開始;第三則鎖定工業用電大戶。經濟部表示,原本目標是2025年達到屋頂型太陽光電裝置容量30億瓦,將提早於2020年達成,而30億瓦相當於台中火力電廠6部機組的容量。

  在社區住宅屋頂部分,今(2017)年7月到明(2018)年6月裝置容量目標是24,500萬瓦,明年6月到2020年的裝置容量目標,再進一步提升至140,000萬瓦,加總家戶屋頂發電目標共達164,500萬瓦。

  至於,補助規畫方面,全民申裝太陽能板,費用最高補助40%,且提供參與台電「需量競價」的收入,和補助公民電廠線路與併聯費用最高60萬元,公民電廠「綠能屋頂」每千瓦設置費用補助50%。不過經濟部尚未透露總補助費用,雖提到將是一筆龐大的支出,但強調仍在精算中,將採最省錢的方式補助,一週內會提出建置財務規畫模型。

  另外,經濟部也提到,太陽能板可分為地面型、屋頂型,若裝設地面型,全民又願意推動,成果應該很快,而屋頂型則會碰到違建問題,但能透過綠能與安全融合景觀城市改造,說不定能因此帶動內需。

  對此,行政院則認為,推動全民參與綠能屋頂,必須鬆綁相關的法規,讓家家戶戶都能提供屋頂裝置太陽能自發自用,將請內政部研議相關事宜,包括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降低區分所有權人出席會議和決議人數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