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弒親押2年 奇蹟當庭獲釋

2017-04-13

中國時報【陳淑芬╱台中報導】

南投縣驚世夫妻王忠義與陳麗雅,3年前被控疑似因積欠債務,竟涉嫌先後設局淹死父母,詐取保險金,一審去年以王男殺母判處無期徒刑、陳女無罪。台中高分院以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認為王母跌落溪中撞擊石頭後溺斃可能性大,加上無積極證據證明王男殺死母親,且王已羈押2年,昨裁定停止羈押,當庭釋放。

法醫石台平:絕對是凶殺

「這百分之百是凶殺!」當年參與相驗的前刑事局法醫室主任石台平,昨獲悉後指出,起訴及判決均採納他當時的鑑定報告,台中高分院並未傳他出庭作鑑定證人,他希望未來能有機會出庭,為他的鑑定意見作辯護,並接受交互詰問。

台中高分院昨提訊王忠義,合議庭審酌台大法醫研究所的鑑定意見,認為沒有明確證據認為王男加工殺母,經評議認為沒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停止羈押。但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每周六須向轄區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豐城派出所報到。

王忠義獲釋後,由妻子接回南投縣草屯鎮住處,接受媒體訪問時情緒激動,大聲喊冤,指稱檢方將錯誤訊息給媒體,造成錯誤輿論,他出來後將準備更多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檢警調查,王忠義在2014年8月間為70歲母親王蔡秀猜向保險公司投保50萬元的「微型個人傷害保險」,2015年10月間,夫妻與10歲兒子帶王母到國姓鄉北山村種瓜溪河床撈蝦,涉嫌趁隙撞擊母親致掉落溪中,事後指稱母親因要上廁所而失足溪中溺斃。

南投檢方採納當年以南投地檢榮譽法醫參與相驗的前刑事局法醫室主任石台平的鑑定報告,以殺人罪嫌起訴王男夫妻,南投地院在殺母部分,依殺人罪判王男無期徒刑、陳女無罪;殺父部分,以證據不足判夫妻均無罪。王男及檢方都提上訴。

檢:釋放不代表無罪

「嫌犯編的劇本有夠爛!」石台平表示,遺體是會說話的,相驗時,王母的頭、背及腰部等多處出血,造成出血因素很多,主要關鍵是王母遺體手部已出現「洗衣婦手皮現象」,手掌至少要泡水2小時以上才會出現的轉白皺皮,依王男夫妻所述案發過程,王母溺水時間最多不超過40分鐘,明顯不符實情。

石台平提出諸多疑點,依經驗法則,民眾到溪邊抓蝦烤肉,活動範圍應在距溪水有點距離的河床處,老母親要上廁所應會往岸邊有樹遮蔽處,不太可能到溪裡上,且不慎滑倒也會驚叫求救或拍打水掙扎求助,王男怎可能都沒聽到母親出聲,直到久候未返,尋人才發現王母趴臥溪裡。

台中高分院發言人郭同奇強調,王男曾自白坦承殺母,申請保險金、準備出國等相關疑點,全案目前仍在審理,並未審結,不代表王男就一定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