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仍寄送機車定檢通知 請定時受檢

2019-06-30

針對網路傳出不再寄發機車定期檢驗通知,環保署今天發出澄清稿,強調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已實施超過20年,大部分車主均已養成每年檢驗的習慣,出廠滿5年的機車每年應於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內實施排氣定期檢驗,避免受罰。目前也還有寄送提醒通知,車主若擔心逾期,也可以自行上網查詢。

空保處副處長謝炳輝今天表示,環保署目前還是有寄發定檢提醒通知的名信片,依空污法第44條規定,出廠滿5年的機車每年應於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內實施排氣定期檢驗,如逾期未檢驗,則依空污法第80條規定可處5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車主也可以上網查詢自己應該何時進行檢驗,以免受罰。

根據環保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網統計,截至5月底,全台機車檢測數超過266萬輛,其中檢測不合格數為14萬餘輛,不合格率約5.52%。

環保署表示,目前已於全國機車行等設置3487個排氣定檢站,方便車主檢驗,檢驗時間大概3分鐘即可完成,提醒車主按規定期間實施檢驗。另外,機車如不再使用,應辦理車籍報廢、停駛或註銷,才不需實施排氣定期檢驗。

環保署說明,目前地方環保機關依監理機關提供的車籍地址或通訊地址,寄送機車排氣定檢通知單給車主,是提醒通知服務,並非法定通知,也非定檢要件。如車主欲變更寄送地址,請車主向車籍區監理機關申請辦理,才能順利寄達車主所期望的地址。